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面向”贺信精神,切实把科研与成果转化工作作为院所发展的两大基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意见》中“我院设立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贡献奖”规定,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评选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典型,于2019年4月下旬在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贡献奖由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组成。
1. 集体奖项评选对象为院属各研究所或创新团队。
2. 个人奖项评选对象为院属各研究所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在职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每个单位可以推荐1个集体奖项和1个个人奖项。
4. 2018年度拟评选集体奖项5个(包括创新团队1-2个),个人奖项5名。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单位申报)
1. 领导重视。明确主要领导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 组织有力。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3. 机制健全。制订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办法和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收益成效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4. 成效显著。通过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数量和质量,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的比例,单位和个人获得了相应收益。
5. 优先评选条件为2018年度单位成果转化收益(包括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到账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获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奖励等。
(二)集体奖项(团队申报)
1. 团队研究方向明确,人才结构合理,岗位设置科学,协作状态良好。创新、创造、创业三方面协同发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2. 创新。在面向国际农业科技前沿、勇攀科学高峰的基础上,围绕基础理论或“卡脖子”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3. 创造。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研发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填补了国内外市场空白或实现进口替代。
4. 创业。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实现了产品技术产业化,经济效益明显增加,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5. 优先评选条件为2018年度本团队成果转化收益到账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获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奖励等。
(三)个人奖项
1. 政治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落实“三个面向”,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求真务实。面对科技与市场“两张皮”,踏实肯干,深入一线,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3. 业绩突出。持续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做出了突出贡献。
4. 优先评选条件为2018年本人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到账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获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奖励等。
三、评选程序
1. 采用推荐方式,由院属各研究所根据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2. 成果转化局负责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市场运营的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初评。
3. 初评结果在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院党组审定后进行表彰。
四、有关事项
1. 请院属各研究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度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工作。
2. 请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贡献奖推荐表,可从成果转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 主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4. 推荐表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转化合同、收益证明等材料附后,于2019年3月25日前扫描成PDF文件报送至院成果转化局,并发送Word版文件。
联系人:任杰 张熠
电 话:010-82105195,82106617
Email:renjie02@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