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转化法和若干规定),我院近期印发了《中国农业科学院鼓励科研人员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强调了鼓励科研人员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规范领导干部持股兼职等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院属单位切实提高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的认识,通过执行各项激励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和成果转化效益。
《实施办法》共十九条,包括明确成果权属,自主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确定和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强化领导干部持股兼职行为的动态管理、规范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内容。《实施办法》提出,院属单位要明确科研团队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成果转化情况公示、成果转化考核评价等相关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院属单位根据转化法和若干规定及《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成果转化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强化成果转化队伍建设,完善科技成果确权、成果产权交易、转化收益分配、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员持股兼职和离岗创业等规章制度,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